我市获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
发布时间:2020-04-10 来源:泰州新闻网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达首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泰州市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综合试点成功获批。我市成为全省承担综合试点的唯一城市,也是全国承担综合试点的三个地级市之一。
近年来,我市围绕《泰州市“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项目内容,在社会服务、医疗卫生、城市管理、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制定了2项国家标准、17项省地方标准及36项泰州市地方标准,开展了一批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建设。
此次试点将在我市现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基础上,梳理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将我市先进经验和做法总结提炼为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让市民享受到更加便捷、更加舒心的公共服务,提升百姓的幸福指数。试点时间为2年,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提供参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负责同志介绍,我市将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对现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细化分类,研究确定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中必需的标准规范,编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目录,推动标准体系覆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方面,明确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标准规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