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2.8万困难群众可领取“抗疫”临时生活补贴
发布时间:2020-02-12 来源:泰州市人民政府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近日,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的通知》,决定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对市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和低保外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等困难群体,按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市区2.8万困难群众将直接受益。
通知明确,靖江、泰兴、兴化三市可参照市区发放对象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