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加大困难群众保障力度 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发布时间:2023-08-08 来源:医药高新区(高港区)财政局
为更好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从7月起,我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再提高,预计全年新增财政支出145.45万元,直接惠及全区城乡困难群众6.84万人次。
保障标准调整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00元,增长3.9%。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1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40元。此外,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2.4倍,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84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92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家庭重病重残儿童、一般家庭重病重残及其他低保家庭儿童,分别按散居孤儿标准的100%、60%、50%调整至1920元/月/人、1152元/人/月、960元/人/月。低保边缘户家庭儿童保障按照低保标准的50%调整至400元/人/月。农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110元。
区财政局聚焦困难群众,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下一步,区财政局将持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资金保障,积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让财政资金惠及更多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