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成立区级社区矫正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2-11 来源: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了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主体,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完善了我国在非监禁刑事执行方面的法律体系。为贯彻落实该法,全面推进高新区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
近日,医药高新区党政办下发了《医药高新区党政办关于成立泰州医药高新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泰高新委办发〔2020〕37号),正式成立医药高新区社区矫正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政法委书记任志强任主任,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医药高新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平任常务副主任,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院长胡欣荣,医药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蓉,医药高新区党政办主任赵荣林,市司法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局长易刚任副主任。成员由医药高新区组织部、法院、检察院、科教局、农工办(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等14家单位领导组成。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分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司法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将有效协调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保障医药高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正确执行,对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构建法治高新、和谐高新具有重要意义。